解開方言問題的困惑
 
轉載自網路

編按:了解更多有關靈恩與方言的問題,請下載閱讀《從聖經看靈恩運動》: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5Irvc9DazwNX3BQeUpZWWFXVk0/view?usp=sharing

問:
我信主已差不多12年了,我在中一便認識了主耶穌,我一直跟隨祂,一直在同一教會聚會,當我漸漸長大後也開始投入教會各類型的事奉(包括:籌備福音聚會、牧養工作、教會內的各事務等),但人大了也開始學習更多的事與物,我就發覺自己不太適合現教會同工的事奉手法,他們每個月只為每個的安排去商討,這實令我有覺得在荒廢人生。近多月來我便決定離開了(很難作的決定),但我去到了另一教會卻又使我感徬徨,因為那裡的弟兄姊妹告知,若在聚會聽到有人說「方言」時不用怕,我不知他們是否靈恩。現我覺心靈有點不安。
 
答:
願主賜你平安!謝謝你的信任,來函詢問關於方言的問題。由於我不瞭解你母會的情況,不便評論。我也不知道你去的新教會是哪一間,更不便評論它是否靈恩教會。無論如何,如果你有興趣,你可以聯絡我們談談。我相信這是主奇妙的安排,因為我們今天在主日崇拜裏正是講論這方面的事情。請參看以下的講章,如有疑問,歡迎你再聯絡我們。
 
願主賜你喜樂,願真理的聖靈引導你行走正確的路。
 
解開方言問題的困惑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31節講員:劉志良牧師
 
引言:
 
方言問題在上一個世紀曾經為基督教會帶來因惑,因著講方言的人所講的是一些其他人聽不明白的話,而部份講方言的人又表達到似乎他們能講方言是代表他們與神有更親密關係的屬靈表現,造成一些不像他們那樣講方言的信徒感到不安。再者,歷史告訴我們,那些與方言問題結合的靈恩運動曾帶來基督教會很大的衝擊。靈恩運動乃是上一個世紀初期開始部分教會推崇的追求聖靈超自然恩賜的運動,大致上可分為三個階段,也被稱為三個浪潮(波)。
 
第一波約發生於1900年,那時的靈恩運動強調能講方言才是領受聖靈和得救的憑據。換言之,你不懂講方言即是代表你未領受聖靈還未得救。由於這講法不合聖經所講信主後便領受聖靈的教導(參弗1:13-14),因而帶來很大的反對。追求講方言的人紛紛自組教會。
 
第二波約發生於1950-60年代,那時的靈恩運動修訂說講方言是聖靈充滿的證據,意思即是你信主後雖然有聖靈,但不能講方言便等於未被聖靈充滿。由於這講法也不合聖經對於聖靈充滿的解釋(施洗約翰從母腹裏便被聖靈充滿,但聖經沒有說他有講過那些別人聽不懂的話。參路1:15,弗5:18-21),所以也受到持守聖經的教會反對。
 
第三波約發生於1980年代,那時的靈恩運動再修訂說講方言是與神溝通的好用恩賜,更結合神醫治病等而推崇的權能佈道,配合當時教會對敬拜讚美的形式漸由傳統詩歌的較莊嚴方式轉至較現代短歌的輕鬆方式,以及教會牧養漸由傳統的團契牧養模式轉為小組牧養模式,帶來基督教會的衝擊更大。我個人認為敬拜讚美的更新和小組牧養的發展這兩樣十分正確的追求方向雖然由第三波靈恩運動大力推展,但我們不應該因為權能佈道的錯誤方向,以及方言和神醫治病的釋經問題,而一股腦兒地把那些喜歡唱現代短歌和發展小組牧養,卻沒有加入第三波靈恩運動去推崇方言和神醫權能佈道的教會都看為靈恩教會。
 
一、聖經提及的方言乃地方語言
 
1.字義
有人說「方言」是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所提及的「新方言」。由於「方言」這字原文是tongue,而tongue就是「舌頭」的意思,所以他們便認為「新方言」就是由舌頭所發出的新舌音。所以有人講方言就是不斷重覆地去用舌頭講一些不明內容的舌音lililerler或tititata,還不斷加快至舌頭失控地不由自由發出一些怪音時,他們便認為是講到方言了。然而這是從錯誤解釋聖經而出現的問題,因為tongue不單是舌頭的意思,也是「語言」的意思,所以mothertongue是指「母語」並不是「母親的舌頭」的意思。
 
新約聖經首次記載方言的出現乃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聖靈第一次降臨時,聖靈賜門徒各人用不同本鄉的話來作見證(參徒2:4-12)。所以這便引證聖經所指的方言是地方語言,不是一些奇怪的舌音。當時有從各國不同地方來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知道門徒都只是加利利人,但他們竟發現門徒用他們這些從外鄉到來的人從小所用的本鄉話講說神的大作為,叫他們深覺驚訝。那些話就是帕提亞、瑪代、以攔、米索不達米亞、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利比亞、羅馬、克里特和阿拉伯地方的人的鄉談(參徒2:9-11)。這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方言乃指地方語言,就像英國人用英語,美國人用的是美語,西班牙人用西班牙語,廣東人用廣東話,潮洲人用潮州話,客家人用客家話,北京人用北京話等。「舌音」如果是重覆不斷無意義的單音或短句,是不能像地方語般能表達複雜的意思,當年五旬節時又怎能向不同本鄉的人講說神大能的作為呢?
 
2.見證
當時方言的作用是要向那些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讓他們受吸引聽道,又知道那位他們所拒絕並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已復活升天並賜下聖靈與信徒同在。所以使徒引用聖經作印證:「主說:『我要藉著說別種話的人,用外國人的嘴唇,對這人民說話;雖然這樣,他們還是不聽我。』」(林前14:21)可見方言是要給那些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讓當時的人驚訝神大能的作為。
 
3.作用
由於初期教會時代,神默示的聖經仍未完整,乃到後來使徒在聖靈的感動下撰寫書信,經教會收集後輯成聖經的正典,信徒才可讀到完整的啟示。但在第一、二世紀聖經正典還未輯成之前,信徒只有舊約聖經,又未有新約聖經,印刷術又未發明,使徒的書信只憑人手抄寫,傳閱不普及,很多信徒都對聖經真理無法完全認識,引致祈禱讚美時沒有充實的內容。所以當時神讓一些信徒有方言禱告的恩賜。當有信徒得著聖靈感動,引導他用方言禱告講說神的奧秘來讚美神的時候(參林前14:2「那說方言的不是對人說,而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能聽得懂;他是在靈裏講奧秘的事」),另一個有翻譯方言恩賜的信徒便一句一句地替他翻譯出來,讓聽見的人同心感謝讚美神。
 
二、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恩賜
 
1.恩賜是從聖靈而來的
保羅告訴我們「恩賜有許多種,卻是同一位聖靈所賜的」(林前12:4),所以我們稱這些恩賜為聖靈恩賜。保羅又說:「服事的職分有許多種,但是同一位主;工作的方式也有許多種,但仍是一位神」(林前12:5-6),所以我們知道聖靈賞給人恩賜,是要去人承擔不同的職分,也要用不同的工作方式去服事教會。
 
2.講方言只是眾恩賜之一
聖經記載恩賜種類的只有三段經文,第一段是羅馬書十二章4-8節記載的恩賜包括「說預言、服事人、教導、勸慰、把財物分給人、領導、行善」,功用是要讓信徒像身體上的不同肢體一樣此配搭服事。第二段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31節記載的恩賜包括「使徒、先知、教師、行神蹟、醫病、幫助人、治理事、能說各種方言、能翻譯方言」,功用也是要讓信徒像一個身體上不同的肢體彼此服事,叫人得益處。第三段是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記載的恩賜包括「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養和教導的」,功用是要裝備聖徒,承擔聖工,建立教會。但其中只有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那段有記載講方言的恩賜,可以證明講方言的恩賜只是眾恩賜之一。聖經所告訴我們恩賜是各有不同的功能,讓人用不同的工作方式去建立教會。所以神蹟和方言等超自然性質的恩賜也都只是眾功能和工作方式之一,不應以為全部信徒都非要追求不可的,更不代表沒有那些超自然恩賜的人便不夠屬靈深度。保羅用的身體上不同肢體的比喻就是告訴我們各有功能要彼此配搭,不可單一高舉某一些恩賜,也不可自以為高人一等。
 
3.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
保羅已經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一切都是這同一位聖靈所作的,祂按照自己的意思個別的分給各人」(林前12:11),可見恩賜的分配權是在聖靈,祂既感動人寫了聖經教導我們,我們便應該按照祂的教導來領受。聖靈給各人不同的恩賜就像身體上肢體的組合,好使肢體能夠互相照顧,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參林前12:24-25)。保羅還說豈會有一個身體全身是眼睛或全身是耳朵的呢(參林前12:16-17)?
 
三、應追求多得造就的更大恩賜
 
1.要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賜
人若有心要服事主和教會,便會渴望多得聖靈的恩賜。但這麼多的恩賜,我們應當追求哪一些恩賜呢?聖經教導我們「要熱切的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賜」(林前12:31)。你說那些是更大的恩賜呢?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列出恩賜時,他說:「神在教會裏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神蹟的,再其次是有醫病恩賜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各種方言的。」按這排列的次序,使徒恩賜是最大的,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最小的是說各種方言的。所以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應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賜,但現今的方言運動卻鼓吹人人去追求方言又高舉方言,那明顯地是違反聖經的教導。
 
2.要追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保羅為甚麼把使徒、先知和教師等恩賜界定為大的恩賜,而把講方言定義為小的恩賜呢?保羅解釋說:「那講道的是對人講說,使他們得著造就、安慰和勸勉。那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但那講道的是造就教會」(林前14:4)。因此,保羅鼓勵人「既然熱切的渴慕屬靈的恩賜,就應當追求多多得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12)。他又說:「你感謝固然是好,但別人卻得不著造就。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大家都多。但在教會中,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人,勝過用方言說萬句話」(林前14:17-19)。保羅的意思是當人用方言祈禱時,只有他自己有好處,但對於別人來說,因為不知道他的內容,縱然他是在感謝神,別人也得不到造就。所以他鼓勵人要追求講道教導的恩賜,因為更能叫教會得著造就。
 
四、常見的錯誤運用方言的現象
 
1.追求講新方言
那些追求講新方言的人所引用的經文是來自馬可福音十六章17-18節,經文這樣記載:「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用新方言說話,用手握蛇,喝了甚麼毒物也不受害,手按病人就必好了。」那麼追求講新方言豈不是有聖經根據嗎?我們要知道初期教會年代是未有印刷術的,聖經的正典也未完成,各卷聖靈默示的書信或著作都是用人手抄寫傳閱的。但抄寫的過程就難免有錯了。但今天我們憑各種考古學發現的手抄本便可以憑經文鑑別學的研究分析比對出那些部分是抄錯了,抄多了,或是抄少了,從而整理出一個較完美的版本。馬可福音十六章9-20節結束的這段就是在那些早期的手抄本裏所沒有的,所以現今印刷聖經時都在經文下附註說明有些抄本沒有這段,以作提醒。事實上,那段所講的內容其他聖經都沒有這觀念,而且是有衝突的。因為我們從保羅書信中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裏明顯地見到「行神蹟」只是眾恩賜之人,不是人人都有的恩賜。所以我們不應該把我們的信仰建立在一節來源存疑的經文上,又明知它的內容跟其他經文的教導有衝突的。
 
2.鼓吹人人都學講方言
今天的方言運動其中一個嚴重錯誤是斷章取義地運用經文鼓吹人人都學講方言。有人引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5節上「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這話來證明他的理論,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他明顯地把那節聖經的下句嚴重地忽略了,以至是顛倒了聖經的原意。那節聖經全句是「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但我更願意你們都講道;因為那說方言的,如果不翻譯出來使教會得著造就,就遠不如那講道的了。」當我們全句來讀的時候,便知道保羅的意思並不是鼓吹信徒人人都說方言,乃是鼓勵他們人人都要追求那使教會多得造就的講道恩賜。更有人把聖靈恩賜歪曲了,鼓吹人學講方言。舉例有人著書說:「學習任何語言都要付出時間,學習之初都不過是牙牙學語,可是詞彙會逐漸增加。說方言也是一樣,我們需要時間才會學得好,因此不要輕言放棄。」你瞭解在這種學講方言的理論裏有甚麼似是而非的道理嗎?它把講方言看為人初學一種新語言,甚至會講錯講得不好。但豈不知若方言恩賜是聖靈賜給人的超奇恩賜,作用是給未信的猶太人作證嗎?聖經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五旬節當天門徒是得到講方言的恩賜而立即向人見證神的大能,他們決不是牙牙學語,不然又怎能叫當天的三千人悔改信主呢(參徒2:41)?初學語言者必定常說錯,叫人啼笑皆非,但這決不是聖經所講的方言恩賜,只是人自我胡亂湊合音節來發出的音而已。
 
3.以為是得啟示的途徑
有人認為講方言的人可以得到神的指示,明白一些其他人不知道的奧秘。他們甚至引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節「沒有人能聽得懂,他是在靈裏講奧秘的事」為證。但他們忘記了保羅寫哥林多前書這經文的時候,聖經的啟示還未完整,神救恩的計劃還要一步一步地藉著使徒撰寫聖經時揭示出來。但當聖經的啟示完整成正典以後,神要啟示人知道的計劃都已完全顯明在聖經裏,我們只要虛心讀經便可以漸漸明白神的心意。是否還要神另外再向人透過方言來啟示呢?如果那些啟示是聖經的啟示以外的,是超過聖經的啟示的,豈不是說那人講方言內容的權威更超越聖經的權威?今天就有人說他有方言禱告的恩賜,因而他知道了別人不知道的秘密,就是某人做了甚麼壞事等。又有人著書說曾有人以方言為人祈禱,後來對方表示你剛才用俄語不斷重複說:「我的寶貝女兒。」因而叫代禱的對象知道神是如何愛她,看重她。你知道這所謂見證的問題嗎?
 
第一,聖經說:「那說方言的不是對人說,而是對神說」(林前14:2)方言祈禱的說話對象是神而不是人,那人用方言祈禱竟變為神第一身地向代禱的對象說話。
 
第二、這種以神第一身形式說話的做法跟舊約和新約記載先知傳達神的話語時所用的第三身形式都不同。舊約先知傳神信息時都會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參耶1:4,結2:16);新約先知傳神信息時會說:「聖靈說」(參徒21:11,11:28)。這表示當人以第一身形式說話時,他等於取了神的權威,他說的話,人都要順服去行。這豈不是危險的做法嗎?
 
第三,耶穌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6:7)。但那人竟不斷重複講同一句話,神的聖靈豈會行事違反耶穌的教訓呢?現時有些用方言祈禱的人也是這樣發出一些重覆的LILILERLER或TITITATA的單音或單句,也是犯了相同的用重覆話祈禱的毛病。
 
4.一同講方言卻不翻譯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3節記載「說方言的應當祈求,使他能把方言翻譯出來。」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7-28節又記載「如果有人說方言,只可以有兩個人,或最多三個人,並且要輪流的說,同時要有一人翻譯。如果沒有人翻譯,他就應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好了。」今天人追求講方言,但卻不重視翻譯方言。更甚的是在聚會時全體會眾一同講方言,你不知我講甚麼,我也不知你講甚麼。這豈是聖經的教導呢!如果追求方言的人也照聖經教導祈求得翻譯方言的恩賜,神理應不會不給予的。因為這是聖經教導人去祈求的。如果他們得到翻譯方言的恩賜,他們應當參加聖經翻譯的工作,不用宣教士到沒有自己語言部落裏學話幾年後又要花十多年替那些語言群體翻譯聖經了,而且保證不會翻譯錯誤呢!但是我們豈不見今天威克里夫聖經翻譯差會仍有六千名宣教士在辛勞地為世界上40個不同的國家500個不同民族部落翻譯聖經,實踐向萬族萬民傳福音的使命。他們的宣教士平均要花近二十年的時間為不同的民族部落翻譯聖經。現在世上仍有二億三千三百萬人分佈佈在三千個不同的語言群體或部落中,是未有自己語言的聖經的。為甚麼那些追求講方言的人不去協助完成這個在他們來說是輕而易舉的翻譯計劃呢?
 
5.以為是聖靈充滿的必有表現
有些追求講方言的人強調講方言的好處,因為他們認為講方言是聖靈充滿的必有表現。我認為這種心態是危險的,因為聖經只是強調我們要追求讓聖靈充滿(參弗5:18),卻不是要我們追求講方言。況且聖經讓我們知道施洗約翰和主耶穌一生也沒有講那些人不能懂的方言,也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有那些不用學便懂得各種語言的能力。但是聖經卻告訴我們施洗約翰「未出母腹就被聖靈充滿」(路1:15)而主耶穌更是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而生的(參太1:18)又是「被聖靈充滿」(路4:1)的呢!如果講方言跟聖靈充滿之間這麼關係密切,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介紹聖靈工作時斷不會不告訴門徒的。事實上,講方言並不是聖靈充滿的必有的表現。
 
五、使徒對方言問題的重要提醒
 
1.提防假方言假聖靈假指示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是保羅最早期寫的書信,他已提醒信徒要提防假方言和假聖靈。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2-3節說:「無論有靈、有話、有冒我們的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你們都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不要讓人用任何方法迷惑了你們。」我們須注意那假冒的靈和假方言假指示總不會明明地告訴你它是假的,而是叫人覺得是真的,那才可以迷惑人呢!要辨別真偽的方法,並不是憑那靈那方言是否叫人感到靈性提升或經歷上靈驗,卻是要憑聖經真理,因為聖靈是被稱為真理的靈呢(參約壹4:6,約16:13)!
 
2.總要試驗方言的靈
約翰壹書是使徒約翰約在主後九十年寫的書信,那時邪靈假冒聖靈的事情十分嚴重,所以約翰提醒信徒說:「親愛的,不要每個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了。你們可以這樣認出神的靈:凡是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那靈就是出於神。凡是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那靈不是出於神,而是敵基督者的靈」(約壹4:1-3)。這裏記載使徒重要的提醒:不要每個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然而今天那些自稱得著聖靈恩賜講方言的人,到底有幾多個願意接受靈的試驗呢?有人辯稱不能試驗那給他講方言力量的靈,因為若不信它是聖靈,豈不是褻瀆聖靈?那倒是不得赦免的罪呢!我認為他們若不是逃避去試驗那靈,就是被無知蒙蔽了。因為馬太福音十二章22-32節談及耶穌說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時,耶穌是針對那些法利賽人明知耶穌是靠著聖靈的能力趕鬼,卻強硬地誣衊耶穌是靠著鬼王去趕鬼。這種明知是聖靈卻誣衊是鬼王的做法才算是褻瀆聖靈的罪。若我們遵從聖經約翰壹書的吩咐不去相信每個靈,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實在是尊重聖靈默示的做法,又怎算是褻瀆聖靈呢?相反來說,當我們輕忽聖經的教導,不去試驗那給人方言能力的靈,但若那真是邪靈,你卻把牠看為聖靈而順從和敬拜牠,那倒是犯了不尊重聖靈的罪呢!
 
總結: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8節告訴我們「方言終必停止」。真的方言是否已停止了,我不大清楚。但我卻肯定的說那假冒聖靈講假方言的「謊言」,卻並未有停止。只要我們一日不願意認真地研讀聖經,憑真理去分辨各樣的事,那惡者的靈總有辦法藉著奇異的事來迷惑我們。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發覺你對聖經仍然有很多不明白不通透的地方呢?我鼓勵你努力讀經,追求明道行道,又為現今的世代和自己祈禱,求主保守我們在各樣迷惑試探中仍得以站立得穩。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方言 靈恩運動
    全站熱搜

    zhouping20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