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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斯理與預定論

摘錄自《舉目》雜誌文章:
衛斯理的神學取向 ——衛斯理對當代中國教會的啟迪(一)

作者:呂居。來自江蘇,西敏神學院畢業,目前在美國麻州某教會任牧師。

毋庸置疑,衛斯理遵循的是阿米念神學(Arminianism)。阿米念主義在神學系統的完整性方面,顯然比不上加爾文主義(Calvinism)。衛斯理也從不認為自己以系統神學見長。他側重的是信仰的實踐與經驗。且在牧會、佈道、宣教等事工中,對加爾文主義的邏輯體系提出了質疑。

綜觀神學歷史,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他力救贖理論。大公信仰大都側重上帝在救贖過程中的全能與主動。人是處於墮落與被動境地的救贖對象。奧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加爾文等神學家們的觀點,莫不如是。

只是,加爾文的預定論,把救恩論中的神性因素絕對化。作為被救贖的人,在救恩實施過程中,沒有任何自由與貢獻,沒有任何能動性與創造力。人,在加爾文神學中,被物化為完全被動的救恩受體。衛斯理認為,這顯然與人作為意識主體的存在特點,並不相符。

衛斯理試圖修正加爾文主義的極端色彩,還原聖經闡明的、人作為救恩受體的責任與使命。他在 《白白的救恩》的講章中指出,預定論是危險的教義,損害了基督信仰的完整性(integrity)和可信度(credibility),從根本上否認了救贖、宣道、聖潔、行為、德行、安慰、盼望等諸多信仰要義。他認為:

「(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所表達的,無非是這樣一個信息:基於永恆、不變、不可抗拒的神聖旨意,特定的一部分人類總會得救,而特定的另一部分人類總會沉淪。前一部分人類不可能失落救恩,後一部分人類不可能得到救贖。」

「……對於那些預定得救的人,無論是否有人對他們講道,他們總會得救的……對於那些預定被棄的靈魂,也同樣是毫無意義的……

「如此看來,我們的講道是多餘的,你們的聽道也是多餘的。」

衛斯理看救恩

衛斯理畢生致力把信仰建造在聖經的基礎上,他相信救恩完全是基於上帝的能力與恩典。他只是不被特定的神學理論所禁錮。

衛斯理在艾德門街的重生經歷(Aldersgate Experience),是因為有人在會上宣讀了馬丁• 路德《羅馬書注釋》的序言,使得衛斯理的內心,莫名其妙地溫暖起來(strangely warmed)。在那一刻,衛斯理確信 「唯獨基督,給了我得救的確據。基督帶走了……我所有的罪,救我脫離罪和死的律。」

從此以後,「因信稱義」成為衛斯理畢生服膺並傳揚的真理。他絲毫不懷疑上帝的全能與崇高。然而衛斯理認為,上帝的全能,必須與上帝的其他屬性放在一起理解——尤其是上帝的慈愛與恩典。單單強調上帝的全能,往往會阻礙和損害我們對自身責任的理解。

衛斯理認為,上帝的意志自由,植根於上帝的慈愛屬性。預定論片面強調了上帝的意志自由,得出的結論因而與上帝本性的慈愛、良善相互抵觸。衛斯理相信,上帝的全能應當包容、允許人的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這樣的神觀,非但絲毫無損上帝的榮耀,反而「無限深化我們觀念中的神聖智慧、公義和憐憫」。

透過衛斯理看加爾文主義

衛斯理對於加爾文預定論的質疑,對於中國教會有著現實借鑒意義。

近年來,隨著改革宗神學在新興城市家庭教會的流行,不少教會面臨神學甄別的挑戰。這令人喜憂參半。

令人喜的是,當代中國教會開始認真思考神學取向,許多教會選擇博大高深、體系完備的加爾文主義作為信仰傳承。令人憂的是,加爾文主義的抽象性與複雜性,導致一些教會陷溺於教義爭論,逐漸失去行動能力和外宣熱情。還有些人標榜自己為純正加爾文主義者,對教會牧長指責、非難,對弟兄姐妹批評、論斷,對非改革宗教會詆毀、非議,在教會內外分門別類,結黨自義,破壞教會合一,使得本已外患重重的新興城市教會,更加舉步維艱。

如何正確評估加爾文主義,汲取精華,淡化其僵硬教條色彩,使其成為切合時代及本土需要的理論資源,這是當代中國城市教會面對的緊要課題。衛斯理的思考和實踐,正提供了極佳的視角和切入點。把衛斯理神學介紹給當代中國教會,有助於當代中國教會建立平衡、注重實踐的信仰傳統。

筆者畢業於西敏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深受加爾文神學傳統的恩澤,也很慶幸自己在這樣一個持守聖約傳統的學院裡,打下純正的信仰根基。迄今為止,加爾文仍是我最認同的神學家之一。同時,我也理解衛斯理對加爾文主義的批判。我相信,批判性地繼承,是對優秀理論體系最合宜的態度。

故此,我不揣冒昧,對加爾文主義所呈現的絕對和極端傾向,作出如下幾點批判,供所有熱愛加爾文神學的朋友參考:

一、違背悖論性的神學思考模式

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違背了悖論性的神學思考模式。

對基督教神學稍有認識的人,都不難發現神學命題的悖論性特徵。比如,上帝三位一體論、基督神人二性論、聖經的雙重作者論。這些「兩者兼是」(Both/And)的命題模式,超越了非此即彼(Either/Or)的邏輯排他性,因為,上帝的神性超越邏輯、道德等人腦思維範疇。

在救恩論問題上,加爾文雙重預定論採用的是非此即彼的思維模式,以犧牲人的能動性為代價,追求邏輯思維的嚴密與完整,打破了「兩者皆是」的悖論性神學命題模式。倒是衛斯理神學保留了救恩論的內在悖論性張力。故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在方法論方面,衛斯理比加爾文更符合神學思維和聖經教導。

這一點,在釋經實踐中可以得到印證。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常常需要強解某些聖經章節,來維護其教義體系的邏輯完整性。而衛斯理神學則可以從容面對同樣章節,並從這些章節中找到踐行信仰的動力。

二、視角錯位

預定論者假想自己處在上帝的位置,用神性超越的眼光,洞悉歷史過程。

如果能從超越、永恆的角度俯視歷史,世間一切確實洞若觀火,赤露敞開,透明澄澈。但問題是,誰膽敢宣稱自己具備這樣的眼光和視角呢? 要知「隱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29:29)。

人作為歷史長河中的一朵浪花,無可避免地裹挾在歷史過程之中,並不具備那永恒、超越的觀測角度。即便是基督徒,擁有上帝的聖言啟示,但上帝的揀選仍然奧秘,無人能盡數析透。

再者,歷史尚在展開過程之中,沒有人配充當末世終點的審判者,對救贖與滅亡這種生死大事,作出任意而抽象的判斷。

總而言之,預定論者有意無意地把自己安置在永恆、絕對的角度,評判時間過程中的歷史現實——那是上帝才具備的視角,任何人以這樣的立場自居,都是僭越。

三、判斷標準誤置

預定論者力圖繞過表像抓住本質,繞過行為直指人心。然而,這並非聖經啟示的認知途徑。主耶穌教導門徒的認知方式,乃是「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20)。因為,「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他來」(《路》6:44),「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18)。

「果子」在聖經裡,通常喻指行為、效果、性格、生命。為何不能從「根」判斷樹的好壞?因為根代表本質。上帝並未賦予我們繞過表像、直接認知本質的能力。

倘若我們無視人的行為特點或生命特質,憑空妄斷這個人被揀選、那個人被棄絕,顯然不僅有悖常理,且不符合聖經教導。

「根」代表的是可能性,「果子」所代表的是現實性。並不是所有的可能性,都必然轉化為現實性——舉例說,並不是所有無花果樹,都結無花果。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要咒詛那棵光長葉、不結果的無花果樹(《可》11:12-14,20-26;《太》21:18-22)。果樹要多結果, 「根」固然重要,「樹」本身的生長、發展過程也很重要。這個生發過程,包含了果樹本身的創造性參與。因此,衛斯理恩典理論,既包含先在恩典(Prevenient Grace),也包含責任性恩典(Responsible 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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