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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前派的聖經基礎

轉載自網路

前言

這十多年來,越來越多人挑戰及攻擊千禧年前派的信仰。新神學派固然是反對教會被提,末世大災難,主肉身降臨,以色列人全家得救等真理。他們認為這個世界會越變越好,社會制度及文化會被基督教化,地上將出現理想烏托邦,這就是實現人間天國了。可嘆的是,不少持改革宗信仰的信徒也加入他們的陣營。他們否定主隨時再來(Imminent Return of Christ),不相信教會被提,不相信信徒與主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取而替之,他們相信教會重不斷復興及衰落,相信基督徒會在一個沒有主同在的時間掌權,相信神已經廢掉與以色列所立的一切約,相信教會已經取替以色列人,相信將來的千禧年只有屬靈的部分,沒有物質的部分在內。坦白說,這些理論根本沒有多少聖經明確的經文支持。然而,他們取巧地將聖經明顯的預言靈意化,來符合其神學傳統的教導。坦白說,改革宗神學有其優良之處,筆者本人是相信預定論的。但有些改革宗人士高舉其神學傳統到一個地步,連一些缺乏聖經根據的理論都囫圇吞棗地接受過來,並且開始敵視時代論,甚至連傳時代論的主力也要抹黑一番(註一),這做法實在不是神的心意。現在讓我們以一個客觀的態度,撇除一切神學傳統的成見,去看看千禧年前派的聖經基礎如何。

1. 聖經明說是一千年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啟20:2-7)。
 
毫無疑問,基督教的「千禧年」觀念主要是從這段聖經引申出來的。短短六節經文中,「一千年」這個詞出現了六次之多。千禧年前派的信徒相信「一千年」是真真實實的一千年,非千禧年前派信徒認為不是真正的一千年,一千年只象徵一段很長的時間。這種解經方法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濫用靈意來解經。其實,有時適當地用靈意解經沒有錯,但濫用就很有問題。甚麼是濫用?濫用就是沒有需要地及毫無根據地,把將經文明顯直接的意思變作象徵性的意思。舉例說,聖經說獸的印記是666,大紅龍有七頭十角,聖經的讀者一看便知道這是象徵性說法,用靈意解釋很正常。但若經文很具體及清晰地,甚至重重複複地說出某些事,我們就不應用靈性去解釋。如在創世記,聖經明明說是六日創造,重複六次說「有晚上,有早晨」,但人仍然將六日解釋為六千年,甚至接受不信創造論的人說幾十億年,這就不合理。再舉個例,耶利米預言聖殿將會被毀七十年,七十年就是七十年,不是七千年,或一段不特定的長時間。果然,猶太人七十年後歸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這預言是照字面應驗了。主耶穌預言人子要被釘,第三日復活,第三日就是第三日(猶太人計算每日有部份時間也算一日),不是三千年後復活,更不是新神學派人士說基督「精神復活」。照樣,啟示錄20章六次說「一千年」,也是真真正正的一千年。這是最合理及最自然的解釋。
 
2. 聖經預言信徒會與主一同作王
 
聖經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2)。但已經死的信徒又怎樣?聖經說,他們會復活被提,永遠與主同在:「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5-17)。大災難時死的聖徒又怎樣?「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三者都是在千禧年中與主一同作王。有人曲解「復活」這個字,說這是指靈性復活。這樣解經完全妄顧經文的前文後理,也不合邏輯。前文明明說這些人是大災難中受害而死的人,怎樣只得「靈性復活」?信徒身體不會復活嗎?若「復活」是指重生得救,那麼為甚麼他們殉道被斬後才「復活」?死後可以重生嗎?不是他們重生了才為主受害嗎?最重要的一點是,經文明明說不信的人一千後會復活(身體復活定罪)(啟20:5;約5:29)。若「復活」是指「靈性活著」,難道不信的人也最終也會得救?這不是提倡普救論嗎?
 
反千禧年前派人士有一個很大的謬誤,就是以為將來的世界完全是屬靈的,非物質的。所以每當聖經提及將來的世界有物質的存在,他們就接受不了,強硬地把所有有關經文靈意化。他們忽略聖經多次說「新天新地」(賽65:17;賽66:22;.彼後3:13;啟21:1)。不只有「新天」,還有「新地」。若將來的世界只有屬靈的部分,為甚麼會有「新地」?難道有人認同諾斯底主義主張—所有屬物質的東西是邪惡的?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不單是靈魂得救,身體也會得贖。林前15章清楚指出信徒會有一個復活的身體,一個屬物質但完美的身體,不只是一個一個的靈魂在天堂裡飄來飄去。「新天」、「新地」根本沒有矛盾,兩者二合為一,不是有天無地,也是有地無天。信徒與主一同在天上掌權,又與主在地上作王,有何不可?
 
3. 聖經預言以色列會復國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不罰你:或譯以你為無罪)。』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0:10-11)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耶31:35-40)
 
以色列得以在1948年復國的確是一件大神蹟(讀歷史的人應知道這事發生的可能性有多低),因為不可能的事竟然發生了。若有人硬說這只是湊巧及人的作為,不能說是神幫助他們。我則要反問,在神的字典裡,有「湊巧」這個字嗎?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一切事都是出於神的旨意。有人說,以色列犯了許多罪,所以立國一定不是於神。這樣的推論大有問題。請問猶大出賣主是人的罪還是神的安排?一方面明顯是出於他的罪,但另一方面也是神一早預定的。若神能利用猶大的罪來成就祂救贖計劃,為甚麼有人敢斷言以色列人復國有人為的因素就一定不是神的旨意?
 
有人說現今的以色列人大部份不信主,所以他們復國必定不是神的心意,有的甚至說他們不應復國。說這些話的人沒有細心留意歷史。請問世上多少國家是以基督為中心及德道完全?現在的美國聖潔嗎?英國公義嗎?中國敬虔嗎?難道這些國家無權成國?假設中國在二百年前亡國,現在聯合國宣告中國人可以歸回立國,難道我們要等到所有中國人信了主才能復國?信主與復國根本是兩回事。以色列人有權復國,因為那地是屬於他們的,是神應許給他們的。反過來,神從來沒有說過祂賜美國給美國人,賜日本給日本人或賜中國給中國人。全部聖經只說過迦南地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現在我們可以安安樂樂住在自己的國土上,雖然聖經沒有明說神把這些地賜給我們,但我們卻振振有詞地反對以色列得回巴勒斯坦地,甚至反對他們在自己本土立國?這是甚麼道理?
 
坦白說,以色列著實有罪,而最大的罪就是到如今他們仍拒絕接受他們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但這不代表他們的沒有權復國,沒權擁在以色列地。沒有一事不是出於神的。我們從聖經得知,在末世以色列會全家得救。我們知道現時以色列並沒有全家得救,但我們不能否定神要使以色列全家得的方法,就是先要召聚他們回國。神不可以一步一步做的嗎?我們怎能因為看見以色列人未全部信主而否定他們復國的權利?誰敢斷言他們復國沒有神的心意及幫助,一切只是出於偶然及人意?
 
4. 以西結書37章骸骨的預言
 
「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他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主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原文是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主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你本國的子民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不指示我們嗎?你就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若我們不存任何偏見去讀以上的經文(雖然篇幅較長,但很值得我們細心一讀),一定不難看出,這是神透過先知給以色列人的應許。我希奇有人將經文所說的對象說成新約教會及信徒。若這不是濫用靈意解經,就是極度自我中心。經文多次說應許的對象是「以色列全家」、「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以法蓮」、「猶大」。應許應驗的地點是在「以色列地」、「本地」、「以色列山上」、「雅各的地上」、「你們列祖所住之地」。而應許的內容是:
 
1. 從各國招聚他們回到以色列地
2. 使他們聯合成國
3. 神的靈進入他們裡面
4. 潔淨他們
5. 有一王治理他們。
 
我們看見神的應許是按字面逐步應驗。以色列民已經復國,大批以色列人已經歸回。然而,有人因為這些以色列人大部分仍未信主,就斷言這段經文不是說以色列人的,神這些應許不是給他們的。他們大大忽略了解釋預言的一個重要原則:未應驗的預言不表代預言落空,許多預言是一步一步應驗的。舉個例,賽9:6-7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明顯地,這是關於主降生的預言。但第7節的部分顯然還未發生,要將來主再來作王時才完全應驗。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未完全應驗的部分而否定整個預言是關於基督的降生?照樣,今天以色列人已復國歸回,雖然他們仍未信主,但預言已應驗了一部分,其餘的部分信實的神必定會成就的,以色列家必全家得救。我們絕對沒有根據用未應驗的部分來否定已應驗的部份,或把預言另作別解。
 
再舉一個例,徒2:16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迹,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爲黑暗,月亮要變爲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彼得是引用約珥書2:28-32來引證五旬節所發生的事。我們知道,在教會建立初期,的確有聖靈特殊的工作在人的身上,如說方言、預言、見異象等,但「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爲黑暗,月亮要變爲血」明顯還未應驗。有人因為有部分預言未應驗,便把整個預言靈意化,這種做法絕不能接受。若前半部份是按字面應驗(說預言,見異象),為甚麼還未應驗的部分要用靈意解?若用靈意解,請問說預言、見異象、血、火、煙霧、日頭變爲黑暗,月亮變爲血的靈意是甚麼?為甚麼不能接受預言局部應驗,一定要即時完全應驗才可按字面解,不然所有預言一律要用靈意解?這個解經原則出是何處?
 
此外,以西結37章28節明說:「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明顯在永世裡有以色列人與外邦人之分。但我們不是合一的嗎?對,但合一卻有分別。信徒在靈裡是合一的,但實在我和你是不同的個體。(這個問題以下會再作討論)
 
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聖經明明說神吩咐以西結向以色列家說這個預言。異象所說的對象明指是以色列人:「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現在非千禧年前派的人說:不是,這些骸骨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指新約信徒,那麼請問以西結先知是否曉得這事?以西結當然會以為那些骸骨是指真正的以色列人,因為神是這樣告訴他,但原來神的意思不是這樣,那些預言的應許不是給他們的,而是指將來的新約信徒,神是企圖瞞騙或誤導祂的僕人嗎?
 
5. 以賽亞書65:17-25的新天新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很明顯,這段經文是描繪有關千禧年國中所發生的事。現在我們看不到世界上有任何地方出現這樣有福的光景。無千禧年派認為千禧年國完全是屬靈及屬天的,沒有地上物質的東西存在。所以,他們對以上的經文又要「靈意」解。但這明顯是違反了一個基要的解經原則—我們不能先入為主持一個觀念,然後為了符合這觀念把明顯的經文意思另作別解。反而,我們是將聖經字面的意思解出來,歸納而成一個教義。若他們堅持要用靈意解釋以上經文,現在就讓他們解釋一下以的事:
 
1.「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是指誰?
2.「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是指誰?
3.「耶路撒冷」是指那個地方?
4.若「耶路撒冷」指天上的屬靈世界,為甚麼會有人死亡?
5.「房屋」、「葡萄園」、「果子」代表甚麼?
6.「豺狼必與羊羔同食」代表甚麼?
7.「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代表甚麼?
8.「蛇」代表甚麼?蛇不是預表撒但嗎?
 
千禧年前派堅持先按字面解釋,嬰孩就是嬰孩,老者就是者,耶路撒冷就是耶路撒冷,葡萄園就是葡萄園,獅子就是獅子,有甚麼不可以?獅子可怕嗎?蛇可怕嗎?不可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0-21)。至於死亡的問題,那些人是在大災難中信主的的生還者,主在末後再臨地上時,直接進入千禧年國度。他們不是災前被主接去的信徒,所以他們仍要在地上生活。雖然他們身體也有改變,比從前強壯得多了,但仍會衰老及死亡,不像那些得榮耀身體的信徒,身體不會朽壞及衰殘。雖然非千禧年派人士未必完全滿意這種解釋,但千禧年前派努力解釋的事確比非千禧年前派無法解釋的為多,所以按字面解經還是最合理的方法。
 
非千禧年前派有一個很大的謬誤,就是認為一切屬地屬物質的東西都是有問題,都不能永存的。有人批評新派過份專注屬地的事,常常強調要在地上建立公義天國,牽強地找一些經文來作支持他們屬地的理想,這批評誠實是對的。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落在另一極端,就是一切物質都是邪惡的,都是沒有存在價值。物質世界也是神所創造的。當然,神吩咐我們不要愛世界,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而且萬物都服在虛空之下。然而,這是因為罪入了世界,這個世界就受了咒詛。但將來的新天新地不是這樣的。「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2-13)。不只是新天,也有新地,神沒有取消地。新天也好,新地也好,都是神造的。神所潔淨的,都是好的,都是聖的。「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3)
 
6. 教會取替以色列人嗎?
 
絕對沒有!聖經從來沒有說教會永遠取代以色列人。神的國只暫時從他們當中奪去。聖經多處指出神沒有棄絕祂的百姓: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羅11:1)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羅11:2)
 
「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羅11:15)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羅11:24)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5-29)
 
請注意第25-26節「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樣清楚說明外邦人與以色列是不同。若有人用靈意解釋「以色列全家」為所有新約信徒,那麼數目添滿的「外邦人」是指誰?又是指教會?即是教會人數添滿了,於是教會全家得救?這樣解經豈不是不倫不類?所以無可奈何地,非千禧年前派的人逼著要用字面解釋「以色列全家」,這豈不是雙重標準?
 
非千禧年前派喜愛用羅馬書 2:28-29來支持外邦人已取代以色列人的地位。「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作的,纔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但這明顯又是將自己的意思讀進經文裡。看上文下理,保羅是向那些在羅馬的猶大信徒說的。「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17節)。保羅的意思是叫那些外表受割禮的猶太人不要以為自己是真猶太人,心裡受割割才是真猶太人。這裡不是說所有外邦人信主後就作了真猶太人。你可以說,我們的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因為亞伯拉罕信心之父,我們是因信稱義,所以我們是他的屬靈子孫,但我們絕對不是真猶太人,因為我們本身不是猶太人,我們是外邦信徒。我們不能一廂情願將自己的身份改變了,甚至說我們取替了以色列人,這樣的自誇神是不喜悅的。
 
7.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沒有分別嗎?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2-16)。很明顯,以上的經文是說到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因耶穌基督都合而為一,成了一個新人。這道理沒有人會反對。但這裡指的合一,是靈裡合一,不是說外邦人取替了以色列人,或外邦人與以色列以後再沒有分別。這個不是合一的意思。合一的意思,就是神一些恩典,不管以色列人或外邦人,都可以一同享用,不分彼此,如寶血的救贖,聖靈的內住等。但合一不等同完全一樣。就像信徒在主裡是合一的,不等如取消了你與我的分別。在永世裡,你還是你,我還是我。各人將來要得的獎賞也有不同。再說清楚一點,我們與主合一,也是父神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約17章),這是否說我們與神完全一樣?我們與神沒有分別?甚至是我們取代了神?斷乎不是!這只是指神以祂豐盛充滿我們罷了。照樣,聖經說以色列人與以邦人的合一,也不是外邦信徒(教會)取替了以色列的意思!
 
8. 神主權的揀選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爲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爲蒙愛的,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裏稱他們爲永生神的兒子。』」(羅9:25)
 
有人或會質疑以色列人到如今還未歸主,這豈不證明神已經棄絕了他們嗎?這豈不證明新約教會已經取替了以色列人嗎?這種想法有一個非常大的謬誤,就是他們以為現今未發生的事,將來一定不會發生;現在未按字面應驗的預言,就可以隨意把它們靈意化。正如基督並未按字面應驗祂從天駕雲再來地上的預言,我們就可以把這個預言靈性化,說基督其實已經回來了,祂的靈已來在住在我們中間了?這不是新派所提出的解釋嗎?
 
我們不是神,我們無權過問神何時及用何法去成就祂的應許。但神自有祂的辦法,也有能力去完成祂的計劃。神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爲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爲蒙愛的。」神不是說「或會」或「可能」,而是「要」使不是子民的成為祂的子民。這個「要」字表代了神的主權及能力。祂必定會這事發生的。有人以為這樣是說外邦人成為神的子民,不是指以色列人。但看上文下理,那些「本來不是我子民的」必然是指以色列人,不是指外邦人。第一,何西亞書所說的是以色列人(何1:9-10)。第二,整段聖經是強調神揀選人的主權,而不是神改變了祂的計劃。神的意思是,那些本來不信我的以色列人,將來我會使他們信及成為我的子民。不是神看見以色列人不信,所以棄絕他們,選擇外邦人。保羅絕對沒有這個意思,羅11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第三,第27-29重申神會保守以色列的餘種,聖經從來沒有說教會是「以色列的餘種」,所以「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最合理的解釋是指以色列人。神會在末後使他們全家得救,成為祂的子民。
 
9. 新約是與誰立的?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8:8-12)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5)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4)
 
來8:8-12是引用耶31章的預言,說耶和華與以色列與猶大家另立新約。有人以為這約沒有提及外邦人,所以他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我們新約信徒就是預言所指的以色列人及猶大人,新約教會已經取替了他們,不然外邦人就與這約沒有分了。這樣的解經在實在粗枝大葉,又是把自己的神學觀念讀進去。在耶利米書明明說神與以色列與猶大家另立新約,經文還說「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這還不是指以色列人?為何要靈意解?若我們就是經文中的以色列人,我們的祖宗是誰?我們何時出過埃及?然而,在四福音中,主又說與門徒立新約,祂的血是為多人流出來的,基督也是為普天下人作挽回祭:「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2),「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所以很明顯地,主所立的新約,不錯是只有一個,但應用卻有兩部分,一部份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一部分是應用在新約信徒身上。不是你有我無,也不是你無我有,而是大家一同有。我不明白為甚麼非千禧年派人士這麼喜歡取替以色列人,這種自高的心態,豈不是保羅在羅11章嚴嚴禁止的嗎?「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羅11:17-21)。以色列人是「本樹的枝子」,我們只是「野橄欖」!聖經有說過「野橄欖」取代了「本樹的枝子」嗎?新約本是與以色列人立的,但因他們犯罪,暫時被拆下來,外邦人就可以被接著在樹上,得著橄欖根的肥汁,新約的恩典就流到我們身上,但神有說過祂棄絕以色列人嗎?絕乎沒有!「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3-29)。那些堅稱新約信徒已經取代以色列人的人士,我建議你們好好把羅11章讀幾篇,看看你們的神學觀念對,還是神啟示給保羅的聖經對。
 
最後,請容我多說幾句心裡話。我寫這篇文章不是想惹起所謂的神學爭拗。相反,我是想平息一些不必要及無理的批評及誤解。我知道我這樣作可能吃力不討好,因為雙方都可能排斥我,但我按著良心及愛心說話。改革宗信仰是好,可是我看到有些過份熱心的信徒,為了高舉自己神學派別的全套教義,牽強附會的把許多明顯的經文及預言靈意化,把好些聖經中寶貴的道理無情地推翻。雖然他們口口聲聲是尊重聖經,高舉聖經,但其實都是帶了某神學傳統的有色眼鏡去看,以致許多經文都帶著他們的偏見去理解,毫不客觀。我相信加爾文的預定論,因為我認為有聖經充分明文的根據,也是真正尊重神主權的教義。但若加爾主義企圖奪去我們主隨時再來的盼望,抹煞教會被提的安慰,以及刪去我們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的應許,那部分就絕不能接受!我們可以相信預定論,也相信時代論主再來及千年國的教導。同樣地,時代論信徒可以相信神有揀選人得救的主權。我們不應為了持守某神學派別派是互相排斥及批評,而且還是攻擊雙方最寶貴最合聖經的部分,實在令主太傷心!
 
弟兄姊妹要記著,我們是忠於神,忠於聖經,不是忠於某神學派別。我們沒有必要死守它所有的傳統。缺乏聖經根據的我們就沒有必要接受。我們只向神負責。客觀及溫和辯護及解釋是可以,但帶偏見的批評就應停止。其實,改革宗及時代論者有共同的敵人,現今教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根本不是改革宗及時代論的影響,而是靈恩派及新派的毒素。為甚麼不能摒棄分歧,同心抗敵?
 
註一:
有人批評提倡時代論的主力司可福是一個聲名狼籍的人,曾拋妻棄女並與同居女友重婚。但查看資料,拋妻棄女的事都是在他未重生得救的時候發生,離婚也是女方提出的。資料記載他大概是在1879年信主。他後來被按主為公理會的牧師,成為大佈道家慕迪所信任的助手,也成立了1890成了一個中美洲的差會,可見他是真正悔改了。我們不應用神僕人未信主時犯的罪去抹煞他為神作的工。若是這樣,大衛及保羅所寫的聖經也不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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