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千禧年瑣談

作者:胡恩德
 
千禧年這名稱,是指啟示錄二十章首六節預言的時期。在那一千年中,撒但被捆綁而被扔下「無底坑」去,囚禁一千年,使他不得迷惑列國。這是在第十九章下半基督再臨而顯於世上之後的事情。在舊約的預言裏,也見到基督再臨時,猶太人得著非常的拯救,國家復興,普遍享受大福,地上的環境也改變成美好的。他們因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接受的福樂,也延及全世界,真是大禧年了。
 
我們如此領會聖經,如此希望主再臨世上;但有些信徒,稱無千年派,否認有如上述的千禧年,並廣泛地宣傳教導無千年的道,且有人揚言,要在華人教會中建立這觀念,以完全取代有千年論。
 
筆者本來想,管他有千年與否,只要人們相信主要再來,並儆醒豫備那就好了。後來聞說,在外國有些教會改信無千年之後,再演為改信新派(自由派)的道理,偏離了真道,那就不簡單了。以故對這問題,也一抒己見,談部份要點,希望稍為有助於教會。
 
亞伯拉罕的子孫
 
「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無千年派的人,認為聖經確認信基督的人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猶太人的本位就取消了,無份於神所給與亞伯拉罕的福,也不再有國度了,他們只有信主耶穌,才是真亞伯拉罕的子孫;可是我們要問,他們真的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麼?
 
當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有次,聽道的群眾中有對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祂卻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6至50)。主確定地說,遵行父的旨意的人,就是祂的姐妹弟兄和母親,這是不是說,祂與瑪利亞一家的人肉身關係,就一筆勾銷了?當然不是的!按靈命說,門徒是主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但按肉身說,瑪利亞仍是祂的母親,祂的弟兄仍是祂的弟兄,新約聖經別處「還是稱他們為主的母親和弟兄,這肉身的關係,並沒有取消。既然基督有屬靈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同時也有屬肉身的弟妹等;亞伯拉罕也同樣地有屬靈的子孫(基督徒),和屬肉身的子孫;不因為有了屬靈的子孫,而就變成沒有肉身的子孫。他與以色列人的肉身關係,實在不會取消,猶太人仍然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然,他們是軒轅黃帝或甚麼人的子孫麼?這關係既然存在,他們雖於古時代中被神棄置一旁(只有少數接受基督的得救),終於仍舊因亞伯拉罕得福,就是神所曾應許亞伯拉罕的。為此羅馬書十一:28說:「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為列祖的緣故」一語,明顯地說是按肉身關係而說的,而他們也因為有「列祖」,還可承受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諸般福氣,這個於將來的千禧年實現出來。
 
以色列復國
 
無千年派多方解經,認定以色列於公元七十年滅亡之後,必定不會復國;既然普世的千禧年與他們的復國連在一起,因而絕不會有千禧年了。約在一九三零年,筆者已讀到無千年的文字(註一),知道他們否認以色列能夠復國。時至今日,我們親眼看見這樣的道理不能成立,而無千年的理論實在錯誤了;因為以色列國居然產生出來,誠如以西結所見的異象:以色列像骸骨復活,並且站起來,成為大軍隊(結卅七:1至14)了。
 
或許無千年派要強辯說,現今的以色列國,困難重重,不見得是平安康泰,大有福樂的。可是我們要看清楚我們在此討論的焦點是:以色列能否復國?既然無千年者一口咬定說不能,而現今竟然復國了,且成為中東最強的國家,我們要說,無千年論已受了一個致命的打擊,雖然他們要多方辯論,也不過多此一舉吧。
 
可能有人說,現今的以色列,不是神所興起的,只是人的作為吧了。我們可以答覆說:羅馬書告訴我們:「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十三:1)。豈有國家建立起來而不是神所立的?
 
看以色列的短短數十年歷史,可以看出該國確是神所特別建立的。他們在幾次戰爭中,明顯地有奇事和神蹟出現,表明主加以援助,使到這個國家能夠站立起來。筆者的教會,與外國的幾個向猶太人傳道的機構(註二),有了數十年的交通,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外,經常與它們接觸,也收到他們的刊物。從這些刊物裏,看到一些軼事,表明神如何在以色列的戰事中,用奇事及神蹟扶助他們,否則他們是不能站住的,而這個國家也就不存在了。
 
一九四八年八月,以色列開始獨立了,戰爭隨即爆發,而以色列實在是處於劣勢的。當時以色列全民人數,約只五十萬,而圍攻它的亞拉伯軍隊,數目遠超他們的。北方有伊拉克、敘利亞,東面則為約旦國,西南是埃及的大軍。約旦的砲兵是由英軍訓練出來的,開戰時,砲兵由英國軍官指揮。以色列人數少,出動女子作戰,裝備也不足,他們甚至用玻璃酒樽塞入炸藥作手榴彈,稱為莫洛托夫(蘇聯外交家)香檳酒。如此情形,何堪一擊?然而以色列有勝利,能以穩站,不致被「趕入地中海去」--巴勒斯坦人的話。
 
戰事既起,北方敵軍的坦克隊向加利利推進,以色列人則埋伏於一個要隘。頭一部坦克過去了,第二部隨之而來,以色列人向它擲下玻璃炸彈,適中坦克上面的窗洞,進到坦克內然後爆炸,坦克立即給破壞了。後繼的坦克軍喊說:「中伏了」,於是全部退去,這是一件事情。
 
南部一處,以色列軍只有十三人,伏處戰壕,而對方則是兩師之眾。開火後,埃及軍很快便起來往後逃走,只剩下數百人,掛白旗投降。部份以軍前去繳械後,問埃軍為何投降。他們答覆說:「眾寡懸殊」。以軍說:「我們只有十三人」,便叫全數出來給埃軍看。再問埃軍,他們回答說,他們都看到以色列軍後面,有無數長鬍子的以色列人,向著埃軍衝來。原來神讓他們見到異象,給以色列非常的幫助。 
 
一九六七年六月,名震各國的「六日戰爭」發生,以色列有想不到的壓倒性勝利。不太久之前,美國一個猶太人的拉比,寫信給以色列的大拉比,信內另有一份封密的信。那拉比告訴大拉比不要拆開那封嚴密的信,待有重大節日,民眾聚集起來時,才拆閱公開。開啟後知道信中說,以色列將有戰爭,但不要害怕,因戰爭只有七日,其中以色列只需三天,便攻佔耶路撒冷老城。當時以色列與埃及等國,已日漸緊張起來,有該封信,以色列人有點安心。戰事果然來到,真的三日便佔有耶路撒冷,戰事差不多一星期便結束了。我們不曉得那拉比怎麼能作出如此準確的預告,但知道那是該場戰爭的一樁奇事。
 
耶路撒冷城的攻防戰來了,以色列方有軍官注意到,每次以軍響槍一聲,城墻上必有一個約旦軍倒下,似乎以軍都是百發百中的;所以不太久,約旦軍便從牆上退下去了。
 
停火了,以色列人詢問一個俘擄營的埃及軍人,為甚麼他們投降。回答是:「先祖摩西來到我們當中,引領我們落入以軍手中。」以軍又問離該營不遠的另一營的俘擄,所答的與前一樣。以軍想或許兩營相近,所說的傳到另一營吧了;於是以軍往遠處的一個營作同樣問題,所得的答覆仍是一樣。神的確顯神蹟扶助以色列了。以色列中有一非常嚴謹的教派,名為哈斯迪派(CHASIDIC 或 HASIDIC )與古日的法利賽派相似。他們否認目前的以色列國是神所興起的,可是六日戰爭完了,他們(可能部份的人)也承認該國真是神所建立的了。
 
還有其他奇事在此不提,總之神按昔日所預告的,使到以色列國復活起來。事實上,能夠有這國家建立起來,就已經是奇事了。亡國約二千年,人民分散於全球各地,本土只有很少數的猶太人,竟然再度成國,有自己的國旗,再用自己本來的語言--希伯來話--真是史無前例。本來滿目荒涼的國土,現在多處變成生產的田園,而許多樹木缺少的地方,亦見蒼翠林木了,這誠然是個奇蹟。
 
主前約六百年,猶大人得波斯君王許可,從被擄到之地返國。初則建築聖殿,繼則建耶路撒冷城牆。這樣的歸回和恢復,是經由兩大國戰爭後得以實現。波斯征服了巴比倫之後,才有古列王頒佈的諭令,准許猶大人歸回本土。近世猶太人歸回建國,也與此相仿。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軍隊將土耳軍趕走(土耳其佔有巴勒斯坦,共歷四個世紀,由一五一六至一九一七年)。四年多的大戰結束後,英國被委管治巴勒斯坦,於是大開門戶,讓猶太人歸回。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到三年,英國從巴勒斯坦撤出,獨立的以色列國隨即成立。所以,以國復起,是由國際間的大變動而產生,比主前六百年的國際風雲,不知大多少倍,可見神彰顯大能作成這事,並非猶太人的小努力所能成就的,因而我們不能不視為主的作為,是主作出祂所預言的。雖然以國尚未達到預言所宣告的美滿景況,但目前復國一事,已成為其開端了,只待基督再臨,預言便告全部應驗。
 
預言按字面應驗
 
關於以色列尚未應驗的預言,無千禧年者按靈意解釋,將選民日後所得的福樂,解為教會所得的福祉。其實我們解釋未應驗的預言,當按字面領會,除非有些預言,從表面上看,並從上下文讀來,是不能按字面領會的。無千年派的人,解釋其他經文,普通都主張不可靈解,偏是未應驗的預言,則改為靈意解釋,在釋經上,顯為自相矛盾。靈意解釋,可使待解的文字,有種種不同的看法,而文字則變成不一定能表達心意的,失去文字的基本作用。
 
究竟聖經本身,有否擺下解釋預言的原則呢?看新約提到舊約預言如何應驗便可了然,從而知道預言應驗,是按字面應驗的,換句話,是按字面解釋的。雖然無千年學者,指出一些經文,說是按靈意應驗,可是仔細地看,那些經文不算是按靈意應驗的。即便退一步說,那為數不多的預言,是按靈意解釋的;但轉過來看,按字面應驗的經文,遠多於靈意應驗的,實在太多了。
 
讓我們看新約聖經吧。它引述舊約不少關乎基督的預言,且指明是應驗了。如何應驗?明顯地是按字面的。茲列出部份如次:
 
祂由童女所生  (太一:23;賽七:14)。
出生地是伯利恆 (太二:1;彌五:2)。
小時由埃及地出來(太二:15;何十一:1)。
早期傳道時住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區--迦百農(太四:13至16;賽九:1)
祂不為自己傳名(太十二:16至19;賽四二:1、2)。
祂為神的殿心裏焦急(約二﹕17;詩六九﹕9)
祂以三十塊錢的代價被賣(太廿七﹕9、10;亞十一﹕12、13)
受鞭傷(太廿七:26;賽五三:5、8)。
被扎傷(約十九:37;亞十二:10)。
衣服被鬮分(約十九:24;詩廿二:18)。
兵士給祂醋喝(約十九:29、30;詩六九:21)。
被列在罪犯中(可十五:28;路廿二:37;賽五三:12)。
一根骨頭也不折斷(約十九:36;賽五三:9)。
 
有些舊約預言,雖然新約未明顯地引述說應驗了,但我們總看見是應驗了,又是按字面應驗的。這等已應預言,為數很多,例如關係基督的,有以賽亞第五十三章全章(其中部份,上文引述過),還有其他的,而關乎列國的,也有大篇幅預言,例如巴比倫(賽十三全,十四:12至23;耶五十全;五一:1至58);埃及(賽十九:1至15,結廿九至卅一);推羅(結廿六,廿七,廿八:1至19)。無千年者能否引出大幅度應驗了的預言,認為是按靈意應驗的呢?能否引出整章已驗預言,應驗在基督身上,或各國身上的呢?相比之下,無千年派所引的,可說是點點滴滴吧。還有補充的,關乎已經按字面應驗於列國的預言,除上文所指出的,還有許多呢。總之,聖經本身,擺下預言解釋的原則,是按字面解釋的。
 
從前有一個猶太人,質詢一個主張無千禧年的基督徒,讓那信徒曉得,聖經對以色列復興的預言,當按字面應驗,不能靈意解釋說應驗在教會身上。該猶太人提出路加一:32、33「祂(基督)要稱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那猶太人指出,上述的經文前兩句,既然基督徒按字面接受:「祂......稱為至高者的兒子」,為何緊接的下文,偏要靈意解釋,那是不公平的。當看大衛的位就是大衛的位,而雅各家的王,就是雅各家的王。這是說,基督必來,坐在大衛的王座上,作以色列人的王,也就是說,以色列必然復興起來。
 
按靈意應驗的經文(?)
 
現在我們討論一些經文,是無千年者認為已按靈意應驗的。其中有些是千年後派的,一起在此答覆。
 
1) 創世記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首先,這些話是神對蛇的判決的話,不是預言,性質當然與一般預言不同,這是我們需要看準的,並且新約聖經沒有明文說,應驗在甚麼事情上,只不過我們看見這些判詞,含有對付蛇所代表的魔鬼的意思,遙指基督(女人的後裔)擊破撒但的權力,正如希伯來書二:14所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判詞說到如何懲罰蛇,當日便生效,且一直存在至萬代,是講長久的刑罰,不是預言日後事,正如宣佈女人的刑罰,也是一樣長的,我們都不視為預言。此外,用蛇頭被傷而說,是用隱喻而說,隱喻自然言外有意,所以解釋起來,不能說是預言用靈意解釋了。
 
2) 馬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有解經的指稱「道」「路」不是按字面應驗的;可是「道」與「路」不過是隱喻的字,當然可以另有所指。我們普通談話寫作,也會用到這兩字,例如「人生的道路」,「路向」,聽的人用不著「靈意解釋」的,所以我們不能說,這處預言,是按靈意應驗,只可說,該預言應用隱喻吧了。
 
3) 羅馬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無千年派的人認為,這些對以色列民的預言,保羅說是應驗於教會身上,是靈意解預言的例子;可是稍為清楚地看,便可知道不然。保羅並沒有說,神召外邦人歸祂,是應驗何西阿的預言,只說:「就像何西阿書上所說」,只引出那段話,借來作個佐證,有如粵語的說法:「正如何西阿話齋」。
 
看看何西阿書該段預言的上文,神因以色列背道,宣告他們不是祂的子民,隨後則說:「然而......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實在預言選民日後重新給神召回。這些預言的話,於主再來時必然應驗;但保羅借用它,以說明神呼召本非子民的外邦人,在聖經裏實在有這原則。
 
4) 使徒行傳十五:14至19:雅各說:「方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祂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外邦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主張無千禧年的,論及上述的經文時,指出雅各說到關乎大衛的國的預言,應驗於教會身上,而教會本身,有外邦人在內。既然恢復大衛的國是指教會建立起來,因此這項預言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雅各並沒有說到該段預言應驗,只要引出日後外邦人都尋求主之句,證明主有收納外邦人的計劃,所以當時的教會,也應寬大地接納外邦人,不用給他們行割禮,作歸化的猶太教中人,然後才是教會的分子。其實雅各所要引用的,是那段經文中的後二三句:「叫餘剩的外邦人,就是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只不過提述這些話時,有需要將其上文,一起說出來,聽者才了解到果然是出於聖經的。他們當日,不像今天的信徒,在聚會裏,人都可以手持一本聖經,講者只須說出那一卷書幾章幾節那三二句,不用連上文也述說出來。
 
使徒行傳還有另一個例子,可使我們看見,當時引用聖經,只用其中的一部,不是全所述的預言,都應用出來的。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要對群眾說明,他和其他門徒說方言,是聖經早有預告的。第十六節起,他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末到以前』」。彼得指明應驗的,只是「說預言」之部;至於「在天上我要顯奇事」之句,以至於「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的幾句,並非他所要說的預言應驗,只不過一口氣地兼提並述而已。如此,雅各的確沒曾說到,大衛的國恢復起來,已應驗於教會身上;我們不能引這處經文,以證明新約中已經應驗的經文,是有靈意應驗的。大衛的國復起,還有待於基督再臨之時啊。
 
5) 馬太十七:10至13:「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門徒這纔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有解經的以為主靈意解預言,把以利亞解為施洗約翰,但看英文《新美國標準聖經》,我們看出「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兩句,都是將來式的Elijah is coming,and will restore all things,是在當日的事情前面;所以還須等待以利亞來到,按字面實現,這是在主第二次來臨時期應驗的。然而主有第一次來臨,也有類於以利亞的人物走在主前面,就是施洗約翰;所以基督把他作為以利亞而看,借他而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假如施洗約翰完全應驗這預言,主大可以一開始便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如此,這項預言仍是按字面應驗的,我們仍是按字面而讀的。
 
6) 主受死前夕,把杯遞給門徒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廿二:20)。希伯來書八章論及新約時,將耶利米的預言提出來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卅31、33、34)。無千年者看:這約說是給以色列民的,但上列的經文,說是給教會的,可見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應該這樣看:新條約明說是賜給以色列家和猶太家的,我們基督徒只有份同享先享而已,並非專一應驗在我們身上的。教會在此既是先嘗此福的,就不是代替以色列民為該約的承受者。
 
我們經歷新條約的福祉,並未全部享有約中的應許,可見我們還不是「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呢。約中說的第三項福氣,是人人都認識主,甚至〈1〉從至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主;〈2〉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今天的教會,何嘗有此情境?聖經的說法,認識主就是不犯罪,所以本條約也說到主的律法放在百姓裏面,寫在心上。今天在教會中,還有教導各人認識主的需要,還需盡極大的努力,去勸導信徒認識主;如此,豈能說教會就是條約裏所說的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而引出結論說是靈意應驗呢?我們只預嘗約的部份福氣,實際應驗,有待將來;那時主再來,該兩家的人均徹底地更新,從心靈中更新起來,任何人都不用勸導別人認識主,連最小的(小孩子)也不用別人教導,主自己用復活的大能更新他們,這才是新條約的應驗,還是字面式的應驗。
 
以上指出的「靈意解釋的已驗預言」之外,還有多少呢?有的話,也不會很多。若用表決的方法來看,已驗預言,按字面解釋的,比按靈意解釋的,多出非常,我們當服從多數;但剛才看見,並沒有靈意應驗預言的一回事。
 
總結
 
無千年者承認,若按字面解釋未應驗的預言,人們就自然是「千年前派」了--先是基督降臨,然後世界成為主的國,千禧年於是實現。因此,辯論的關鍵是:預言是否按字面解釋?既是按字面應驗,我們大可以不管無千年者所搬出的大量辯論,無論如何言之成理(?),滿有說服力,我們都不管。「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甚麼呢」(詩十一:3)。
 
因著以色列復國,就有具體的事實,給我們知道預言要按字面應驗,將來必有千禧年。事實具在,不能抹煞。讓我們仰起頭來,盼望基督之再臨!
 
註一 :是無千年派的表表者 Phlip Mauro的一篇著述,發表於一個基督教刊物中,該刊名叫 Defender,主編名Winrod。當時無千年的呼聲漸高,故該刊邀請Mauro與另一位千年前派的作者,各撰一篇論述以供讀者參閱。
 
註二 :那些機構是:1) Christian Witness To Israel, 前名 Barbican Mission,在英國的 Chislehurst, Kent; 2) American Messianic Fellowship 前名 Chicago Hebrew Mission 在美國的 Chicage; 3) American Board Of Missions To The Jews,今名 Chosen People Ministries,前在紐約,今在 Charlotte, N.C., USA; 4) Biblical Research Society, Los Angeles, USA  這個機構目前可能不存在;此外還有機構,於此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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